“警察同志,快来看看,我们村的玉米地上好像有你们前天发放宣传资料提到的大麻。”近日,德宏边境管理支队勐戛边境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巡逻的过程中接到群众举报。
据了解,当天派出所民警在开巡逻过程中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前往查看,最终在路边玉米地上发现野生大麻毒品原植物3株,每株高达3米。
为及时消除毒品隐患,防止不法分子将其流向社会,对人民群众造成危害,该所当场铲除野生大麻原植物3株,随后立即对该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民警结合实物,向周围群众科普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醒群众发现毒品原植物,要发现一株,铲除一株,并鼓励群众向派出所举报,主动参与到禁毒工作中,共同维护辖区安宁与稳定。
【民警提示】
1.大麻为一年生草本植物,原产于亚洲中部,现遍及全球,有野生、有栽培。大麻是较早发现的精神类活性物质之其主要精神活性成分为四氢大麻酚(THC),目前是全球广泛使用的成瘾性物质。大麻可制成大麻烟、大麻树脂和大麻油,其中THC含量约0.5%-60%不等。大量或长期吸食大麻,会影响免疫系统,导致神经障碍、影响运动协调,吸食大麻还可引起气管炎、咽炎气喘发作、喉头水肿等疾病,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云南网记者 牟燕红 通讯员 杜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