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组建101个农业行政执法队伍 开展“一地发现、全省联打”工作模式
7月26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从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近年我省高质量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8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集中行使农业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整合种植业、兽医兽药、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宅基地等分散的职能。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73个拟单独设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县(市、区)已全部印发“三定”方案,组建了101支执法队伍,全面建成“省局、市支队、县大队”的执法体系。
聚焦主业,我省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围绕种业,加强种业市场整治,近两年来,全省出动执法人员11.3万人次,开展种子市场检查近千次,摸排244家办证种子企业、48264家种子经营门店,立案查处种子案件480余件,没收违法种子近19万公斤和违法所得26.58万元,罚款391万元,种业执法工作受到农业农村部肯定。围绕宅基地新职能,加大违法查处力度,从2020年全省只办理1件宅基地案件,到2021年明确“省市指导、县级主导、乡镇主批、村组主体”的宅基地管理原则,办理80余件。围绕长江禁捕,2020年以来查处行政案件1912起,清缴非法捕捞渔具47039套,公安机关侦办刑事案件880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25人。围绕农资打假,近两年全省办理3179件案件,罚没153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94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40件。
以执法办案为导向,我省重点培养“一专多能”的办案能手、讲课专家,通过练兵活动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2021年,孝感、襄阳、黄石、随州等地培训700余人次。我省建立完善全省农业综合执法专家库,明确选拔标准、程序和工作职责。同时,坚持以案卷评查、评析为重要抓手,持续提高办案水平。
在制度建设方面,我省规范查办程序,建立重大农业违法案件和一般农业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机制,推动省级督办案件规范化、台账化管理;充分发挥12316举报平台作用,开展“一地发现、全省联打”工作模式。探索执法新模式,恩施、宜昌等地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日常执法监察机制,联合自规部门、乡镇、村定期开展联合巡查;恩施、潜江、天门等地制定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案审会”制度、行政执法回访制度、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构建协作体系,在长江交叉水域,与江西、湖南、重庆建立案件协查机制,对跨区域违法案件依法联合快速查处;与甘肃、重庆、江苏、福建、广东、贵州、陕西等地建立“农业执法省际协作办案机制”,提升省际农业执法办案能力;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还分别与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建立执法协作机制。
智慧执法,我省加强平台建设。投资4000万,加快建设禁渔监管执法“天网”工程,推动搭建省、市、县三级信息化监控管理系统,逐步实现长江、汉江干流重点水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形成“线上巡查+线下检查+专项突查”的高效检查机制。宜昌组建全市农业投入品监管平台,连通省市县相关平台节口,实现执法数据共享。(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崔逾瑜 通讯员 王林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