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促进社会治理极为重要的抓手。今年以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楚雄州委实施意见的过程中,先行先试探索大数据建设,建成了全省首家检察业务大数据中心。
记者了解到,在该平台投入运行至今,通过数据分析、比对发现各类线索已达9408件,已核查1689件,查实存在问题1022件,其中依法监督纠正513件,向平台提供单位反馈并帮助改进问题509件,促进了良性监督和协作共赢。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我们通过裁判文书和网络公开信息比对发现,部分民事诉讼被执行人利用虚假租赁信息阻碍执行工作,于是积极助力法院依法执行,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再如,全州检察机关追赃挽损率比较低,就专门用大数据梳理出在办案中可以开展而没有开展追赃挽损的案件142件,进行逐案精准督导后,目前追赃挽损率已由4月份的8.8%上升至35.1%。”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洪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