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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发布关于调整高、低风险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7日 23:17:47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 11月27日晚,昆明市发布《关于调整昆明市高、低风险区的通告》,决定自2022年11月27日起,在富民县、安宁市、盘龙区、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调整高、低风险区,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调整昆明市高、低风险区的通告

(昆应疫指通〔2022〕123号)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的规定,为迅速斩断疫情传播链条,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7日起,在富民县、安宁市、盘龙区、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简称“经开区管委会”)调整高、低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一)富民县3个

  1.东村镇新庄村委会水利村

  2.东村镇乐在村委会乐在村

  3.东村镇杜朗村委会杜朗村

  (二)安宁市6个

  1.太平街道太平新村75号

  2.太平街道太平新村76号

  3.太平街道太平新村100号

  4.青龙街道集镇恒安路17号

  5.县街街道集镇梨河路24号(明伟宾馆)

  6.县街街道耳目村委会后厂村程璐养殖场

  二、新增低风险区

  安宁市管理范围内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

  三、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一)盘龙区1个

  龙泉街道源清轩景10栋

  (二)经开区管委会1个

  阿拉街道高坡社区三瓦村居民小组(昆明东站金马村货运服务部除外)

  四、区域防控措施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封控措施;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人员离昆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广大市民朋友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务必做好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构筑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如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请及时联系所在社区。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崔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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