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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人人争当“哨兵” 守护国家安全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5日 07:10:00  来源: 青海日报

原标题:【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人人争当“哨兵” 守护国家安全

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愈发凸显。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以此呼吁民众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今年是我国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我们每一个人都要自觉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争当保卫国家的“哨兵”,同心共护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虽然我国在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但也存在一系列风险和挑战,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由此,我国的国家安全也变得更加重要。国家层面应承担好主要责任,制定和实施科学有效的安全战略和政策,加强国家安全立法和执法力度,提高安全防范和应对突发问题的能力。加强国际合作,通过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安全挑战。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国家安全高于一切。近期,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擅自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执法办案情况泄露给他人、导致调查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某快递公司经理张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分子,我们每一个人要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严守国家的秘密。对于一些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线索,及时上报、配合协助调查等。相关部门要加大以案普法力度,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增强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要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共筑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持续加强对国家安全的教育和宣传,增强民众的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筑牢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

(杨燕玲)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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