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张琦敏)2月21日,记者从云南省《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获悉,2017年以来,省财政厅共筹措下达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1698.59亿元,全力保障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落实。
一直以来,云南省财政厅紧扣财政部门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方面的重要作用,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巩固全民参保的成果,不断提高基本医疗的保障水平。
自2017年我省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以来,省财政厅会同省医保局根据中央部署,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2024年的每人每年670元,财政补助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总筹资额的60%以上。
此外,针对低收入家庭的缴费困难问题,通过医疗救助政策分层分类资助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仍难以承受的自付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保障。2017年以来,省财政厅共筹措下达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20.66亿元,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参保缴费及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下一步,云南将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助力云南省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省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