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秦建佳 李应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云南省推动高速公路融合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聚焦完善融合发展基础、拓展融合发展路径等4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措施,推动我省高速公路深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其中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引人关注。
《政策措施》明确,我省将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在不影响路网运行及联网收费秩序的前提下,鼓励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以政府收费定价标准为上限,自主选择差异化收费方式,自主实行差异化费率优惠。同时,支持当地政府与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合作,对特定时期、特定区域、特定路段、特定货品、特定车辆实行差异化收费。支持文旅、厂矿等企业与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合作,对客货运输实行差异化收费,推广包干付费、以量定价、递远递减、折扣返利等合作模式。
在完善融合发展基础方面,《政策措施》明确将创新发展方式,存量高速公路项目应聚焦提质增效,充分盘活低效资产,拓展开发沿线资源,提升运营服务水平,推动高速公路经营单位通过专业化、市场化等方式,因地因需实施“高速+”项目。鼓励高速公路经营单位选取专业化合作方参与“高速+”项目,提升项目建设运营水平。
为高效利用高速公路富裕路域空间,《政策措施》提出,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土地用途管控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服务区、停车区等沿线设施建筑物屋顶,统筹利用道路红线内边坡、隔离带、立交区等路域空间,以及道路红线两侧200米范围内低效存量土地,建设光伏发电设施;鼓励在服务区及收费站建设房车补给站、索道、游客集散中心等设施,推动高速公路与光伏、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充分挖掘高速公路空间利用价值,通过高速公路与关联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提升综合经济效益。
此外,在支持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我省将通过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证券化(ABS)等方式盘活存量高速公路资产。争取政策性银行给予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中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合理优化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存量债务贷款结构、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探索建立全省高速公路“统贷统还”模式,将适宜的高速公路项目纳入“统贷统还”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