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看点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社会频道 >> 云南看点 >> 正文
“十支持”“十不得” 规范“旅居云南”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1日 06:16:00  来源: 昆明日报

原标题:“十支持”“十不得” 规范“旅居云南”

为进一步规范“旅居云南”建设,省文化和旅游厅起草《云南省旅居业发展正负面清单》,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和深入研究论证后,近期形成《正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正负面清单》提出旅居业发展“十支持”“十不得”。“十支持”包括突出联农带农,支持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参与旅居业发展,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突出市场原则,鼓励市场主体有序盘活长期闲置房屋,按市场规律投资开发和经营管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引导旅居业市场化发展;突出融合发展,推动旅居业同高原特色农业、医疗康养、休闲健身等联动发展,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重点打造具有乡愁乡韵的旅居村;突出主客共享,围绕当地群众和旅居客人需求,提升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突出创新创业,鼓励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支持旅居客人参与旅居运营管理,吸引更多的人来云南旅居、旅创等。

“十不得”包括坚守用地底线,强调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规划、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规定等建设旅居项目,不得借流转之名改变农村宅基地、耕地良田和林地性质;严守生态红线,强调不得违反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搞大拆大建和其他破坏性建设,不得突破环境容量和承载规模;构筑法纪防线,强调不得违背农民意愿搞合村并居,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搬出原住地,不得违背市场规律盲目举债和使用财政资金搞形象工程,同时强调安全生产和诚信经营等。

下一步,云南省将总结推广一批立得住、叫得响、能复制、可持续的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更好推进云南旅居业发展,走出一条持续健康的文旅发展之路。(蔡晓磊)

责任编辑:小云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网微博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