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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新闻发布会召开 无人机等新业态监管有新规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05日 08:00:41  来源: 云南网

  11月3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省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情况。

  该办法自2025年9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了从省到村(社区)各级组织的职责任务,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反恐怖工作责任体系。同时,细化重点目标管理、应急处置、边境管控等关键环节的措施要求,特别是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新兴业态、非传统安全威胁等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了针对性的制度安排,为依法反恐、精准防恐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据介绍,《实施办法》规定了安全防范措施,系统涵盖了基础防范、重点目标保护、边境防控和社会面管控等多个维度,强化了对“人、地、物、事、组织”等要素的管控。明确了水利、供水、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要求。对寄递物流、长途客运、住宿、散装汽油等行业落实实名制登记作出了硬性规定。同时,对网约车、无人机、商业综合体、剧本娱乐场所等新业态新领域明确了监管职责和安全要求,筑牢更加严密的社会面防控网络。

  此外,《实施办法》对发动社会公众参与进行了相关规定。据悉,昆明市公安机关严格落实《云南省涉恐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简化兑付流程,及时兑现奖励,今年已累计发放举报奖励12.6万元,有效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在重点行业监管方面,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通过常态化培训、联合检查、突击抽查等方式,督促寄递物流、长途客运、酒店住宿等行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履行反恐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并通过典型案例曝光形成震慑,推动反恐防范措施在末端得到有效落实。

  云报全媒体记者 王云

责任编辑:孙寅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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