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从“倡导”到“法治” 南充首部促进型法规为文明加码
新闻发布会现场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李婷婷 摄影报道
11月27日上午,《南充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南充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苟亿良就该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回答了记者提问。
苟亿良表示,作为规范文明行为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南充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填补文明行为规范领域立法空白。这是南充市首部专门规范文明行为的地方性法规,《南充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从倡导美德与公益行为、规范公共领域行为、引领健康生活方式等维度,明确了文明行为的导向与准则,将抽象的文明理念转化为具体可遵循的法律规范。
创新文明促进的法治实践路径。作为南充首部促进型地方性法规,《南充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坚持法治与德治同向发力的原则。针对公民,以激励、倡导、示范等方式引导提升文明素养;针对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完善促进机制、细化保障措施、强化不文明行为治理,标本兼治推进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成效。《南充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制定过程中始终坚持民主立法、为民立法,地方立法专班全面梳理网络问卷、基层立法联系点问卷,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多次研究吸收并转化为条例内容。这部法规广泛倾听民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有效汇聚民智,为后续有效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民意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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