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网调查丨“童颜”情趣娃娃仍有售卖!
日前,“澎湃新闻”记者追踪调查,揭开了一条“儿童色情特征”娃娃横跨生产、销售的灰色产业链。
12月3日,中国吉林网、吉刻新闻记者在购物平台上进行搜索,依旧能看到相关娃娃销售信息。为何这种现象屡禁不止?其中,又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揭开“儿童色情特征”情趣娃娃内幕
12月3日,澎湃新闻历时两周追踪调查,从电商平台的隐晦关键词搜素并下单产品,一路溯源至惠州、东莞的生产车间,揭开了一条“儿童色情特征”情趣娃娃横跨生产、销售的灰色产业链。
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购物平台检索“童颜娃娃”“女童娃娃”“幼态娃娃”“萝莉娃娃”等,跳出来的并非单纯的儿童玩偶,而是身高70厘米至140厘米、复刻儿童面庞与体态的硅胶或TPE制品。
这些打着“BJD手办”“动漫人偶”“二次元关节可动”标签的商品,价格从数百元到上千元不等,评论区充斥着“用着很舒服”“很仿真”等露骨的暗示。
据悉,12月3日,该新闻刊发报道后,广东东莞、惠州两地表示,多部门已介入。
购物平台当前依旧在销售
那么,现在购物平台上是否还有相关娃娃销售?
3日下午,中国吉林网、吉刻新闻记者在多个购物平台上进行搜索,多个平台已经对“童颜娃娃”“女童娃娃”“幼态娃娃”“萝莉娃娃”等词进行屏蔽,搜索不出相关的产品。
但当记者以“二次元娃娃”“动漫”等关键词进行搜索时,依然有“童颜”情趣娃娃进行售卖。

在某平台的两家玩具旗舰店中,客服人员均介绍娃娃可以定制功能。
针对娃娃的功能,一家客服更是直接发布了视频,说明“双通道设计”。在功能中,定制特殊功能价格在200-650元,包括下体拆分、经络、单点/摇晃发音、三点发音、五点发音、三点加温以及个别含违禁词的功能。
据客服介绍,该娃娃有很多款式,这些款式中,不乏一些“童颜”面孔,而定制时间为2-3天。
早在2018年,《法制晚报》就曾对某电商平台上存在大量幼女版成人娃娃的现象做出报道。报道发出当晚,该平台官方回应称高度重视,关闭涉事店铺,下架违规商品,并启动商品审核系统24小时自动识别、自动巡查违禁品,并通过人工排查,随时下架违规、违禁品。《法制晚报》报道次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官方发文表示对此类涉嫌违法违规问题深入核查。
2022年,《中国品牌杂志》再次报道某电商平台上有多家店铺销售大量幼女版成人娃娃,多家成人用品店铺只卖这种娃娃,并公然用“童款”作为宣传语,设计出女童写作业、举手回答问题的场景宣传图。
利益驱动或触犯法律底线
据吉林若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杭介绍,此类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是利益驱动。此类产品因迎合部分特殊癖好人群的需求,具有较高的利润空间,驱使不法商家铤而走险。而商家使用“BJD手办”“动漫人偶”“二次元”等看似中性或擦边的词汇进行伪装,并频繁更换关键词,利用技术手段规避平台筛查,增加了监管难度。
部分电商平台对商品上架审核不严,为违法行为提供了生存空间。而实践中,对于“仿真度”“儿童特征”的具体认定标准可能存在模糊地带,给执法带来一定难度。网络交易的匿名性、跨地域性以及商品描述的隐蔽性,使得违法线索发现难、证据固定难、跨区域协作执法成本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或者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均可构成犯罪。
报道中所述“具备性功能、供成人使用”的“童颜”情趣娃娃,其产品设计、功能描述及宣传图片、视频、用户评论中充斥的性暗示内容,明显带有淫秽性质。生产、销售此类产品,若以牟利为目的且达到一定数量或金额,可能涉嫌构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相关店铺的展示、推广行为,也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者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此类以“女童”“幼态”“萝莉”为卖点,复刻儿童体态、面容,并具备性功能的产品,实质上是在制作、传播具有儿童色情特征的物品,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法律对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特殊保护原则。
即使部分商家辩称产品仅供成年人使用,但其外观设计、宣传用语明确指向或暗示未成年人,足以使公众产生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淫秽联想,其行为性质与危害性依然存在。
记者也提醒消费者朋友们,应自觉抵制此类违法产品,不购买、不使用、不传播。积极通过平台举报、向监管部门反映等方式,举报相关违法线索,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
中国吉林网 吉刻新闻记者 孔令辉
图片来源:购物平台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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