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期俊军 通讯员 邢智鑫 张瑞坤)1月29日,国家民委发布《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民委发〔2026〕31号),昆明市森林消防支队被评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自1993年从黑龙江大兴安岭调防云南,昆明市森林消防支队一直深深扎根于多民族聚居的边疆沃土。驻扎30余年,队伍515名指战员中涵盖汉、壮、回、蒙古、藏、彝等14个民族,在日积月累的交融共生中,各民族同胞结下了深厚情谊。周边与多国接壤的特殊地理环境,让他们既肩负着守护家园的重任,更承载着展现大国担当的使命。他们以“刀山敢上、火海敢闯”的钢铁意志直面生死,用一次次“赴汤蹈火”的责任担当诠释着中华民族的精神内核,成为海内外无数人心中当之无愧的“最美逆行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