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装修还没开工就要付75%工程款?律师:显失公平,消费者有权拒绝
交完5万元装修定金,装修公司既没进场、也未施工,却要求业主先行支付75%的工程款,否则停工、定金不退。近日,有网友通过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反映遭遇装修“霸王条款”,陷入维权困境。律师明确表示,装修公司行为已构成违约,消费者不仅可拒绝不合理付款,还能主张双倍返还定金。
据网友介绍,其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后,依约支付了5万元定金。可没想到的是,装修公司迟迟未运送材料、也未开展任何实质性施工,仅完成部分设计图纸,便突然提出要求:须支付总工程款的75%,否则立即停工,且已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多次沟通无果后,网友既担心装修停滞,又怕定金“打水漂”,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针对这起典型的装修消费纠纷,红网《问法湖南》入驻律师、湖南五科律师事务所滕宙峰给出了专业法律建议。律师表示,装修付款应与工程进度相匹配,未施工即要求支付高额工程款,明显违背公平原则,消费者完全有权拒绝。因装修公司单方提出不合理要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责任在装修公司,应当依法退还定金。
未开工就付75%工程款?律师:不合理,可拒绝
滕宙峰律师指出,在装饰装修合同关系中,付款进度应当与实际工程量挂钩,这是合同公平原则的基本要求。网友遭遇的“材料未进场、未施工即付75%工程款”,将经营风险几乎全部转嫁给消费者,在司法实践中可能被认定为显失公平的格式条款。按照行业规范及各地推行的示范合同,装修款一般采取分阶段、按进度支付。湖南省相关示范合同亦对此类易产生纠纷的内容予以明确,防止装修公司利用自制合同设置不公平条款。因此,业主有权拒绝装修公司的这一不合理要求。
5万定金能否退回?律师:可要求双倍返还
关于定金退还问题,滕宙峰律师明确表示,业主不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还可主张双倍返还。
判断定金能否退还,关键在于哪一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案中,装修公司在未施工情况下单方变更付款方式,若无合同明确约定“图纸确认后即付75%工程款”,该要求对业主不具有约束力。装修公司以此为由停工、拒退定金,已构成根本违约,业主可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双倍返还定金。
律师提醒:别轻易妥协,注意留存证据
遇到此类情况,切勿妥协支付不合理款项,避免后续维权陷入被动。同时,要仔细核对合同条款,重点查看是否存在“图纸完成即付高额工程款”等不公平约定。
此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建议市民及时固定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沟通录音等证据,通过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吴思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