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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广安主城区将开展为期1个月的文明养犬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9日 19:40:10  来源: 四川新闻网

原标题:即日起,广安主城区将开展为期1个月的文明养犬专项整治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游伍琼

4月9日,记者从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获悉,即日起,广安主城区将开展为期1个月的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管理。

根据要求,广安主城区养犬人应当及时主动带犬只接受狂犬病疫苗接种,并到主城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办理养犬登记。

携犬外出、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的,应当为犬只挂犬牌,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束三米以内的束犬链牵领。乘坐电梯避开高峰时间,采取怀抱、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戴犬嘴套等管束措施。及时清除犬只粪便。同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对于凡在主城区域内的流浪犬、伤人犬、病犬等犬只,一律予以收容。对遗弃犬和流浪犬开展捕捉,实行集中捕捉与日常捕捉相结合。集中捕捉由公安部门不定期统一组织,综合执法、农业农村等部门派人员参加。日常捕捉由公安部门牵头组织综合执法、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实施,办事处、社区以及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的物业单位配合组织对街面遗弃犬和流浪犬实施捕捉。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对遗弃犬、流浪犬进行集中收容或无害化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法养犬、不文明养犬以及不按规定开展狂犬病强制免疫行为,有权进行批评、劝阻,并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举报。

咨询服务及举报电话:0826-2824110(公安)、0826-2888773(区综合执法局)、0826-2220315(区农业农村局)

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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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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