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许卓皓 通讯员 李涵彧 章欣怡)4月20日,德宏边境管理支队姐勒边境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在工厂区内发现一只小动物蜷缩在地面角落,疑似眼睛受伤。

接到报警后,民警唐博涛立即带队赶赴现场处置,确认该小动物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蜂猴,其精神状态较差,无法正常活动。为避免蜂猴受到二次伤害,民警第一时间联系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到场协同处置。
在做好现场安全防护的前提下,民警配合工作人员将蜂猴转移至专用笼具内,并现场完成移交手续。经工作人员初步检查,该蜂猴双眼严重受伤,后续将由德宏州野生动物救助站对其进行全面身体检查和针对性治疗。
民警在此提示广大群众:蜂猴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格保护,私自捕捉、交易、饲养野生动物均属于违法行为。若发现受伤、迷途或被困的野生动物,请及时联系公安部门或野生动物保护机构,切勿自行处置,共同守护我们的生态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