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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酒店“毁约涨价”:低价订单被取消,坐地抬价合理吗?|民情瞭望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1日 11:06:53  来源: 四川新闻网

原标题:“五一”酒店“毁约涨价”:低价订单被取消,坐地抬价合理吗?|民情瞭望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杨德慧

“五一”假期临近,全民出游热情高涨,住宿行业迎来高峰。近期,不少消费者反映:提前数日乃至数月,通过线上平台预订成功的酒店订单,在临近入住时被商家单方面取消,而同款房源转头便以较高的价格、甚至是数倍的价格,重新上架售卖。

这种肆意毁约、坐地涨价的行为,引发消费者强烈不满。酒店单方面毁约是否合规、平台该承担何种责任、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低价订单被单方取消 酒店坐地涨价

“我2月28日预定了5月2日至3日的三间房间,订单早就确认生效,款也付了,就等着五一出行!可前几天,突然接到酒店前台的电话,张口就说酒店要转让,没法接待我们,我们不同意取消订单,可挂了电话没一会儿,就直接收到了平台的退房短信,退款理由还写的是‘满房’!”谈及两个多月前就已敲定的房源被无故取消,小胡气愤地告诉记者,“我们一行6人的五一出游计划全被打乱,现在不仅房源紧张、价格还暴涨,无端蒙受损失!”

小胡收到的退房短信

4月28日,一则#四晚494元房间被退单后变一晚569元#的消息冲上热搜第一。据报道,张女士同样于今年2月提前预订了某地一家酒店4个晚上的房间,总价494.85元;4月23日,酒店致电告知其“老板离世、门店将查封”,催促她尽快申请退款,并主动推荐其他住宿。因担心“五一”房源紧张,张女士取消了该酒店订单,随后预订其他酒店,多花费900多元。

相关话题登上热搜

后续,张女士联系订房平台核实情况得知,该酒店运营正常,“五一”房源正常对外售卖。并且,相关平台显示,张女士之前预订的该酒店一间豪华双人床房已满房,房价一晚569元,比她此前预订4晚的总额还要贵。

网友反映节假日酒店“毁约涨价”乱象频出

上述事件不是个例,记者梳理发现,每逢节假日,或大型演唱会、体育赛事等,总有酒店“毁约”事件发生,理由多为“系统故障”“房源装修”“经营调整”“无房可住”等,套路则为“消费者低价预定——商家或平台以各种理由取消——同房源高价重售”。类似的“退单戏码”重复上演,目的只有一个:让低价预订者退出,给价高者让位。

律师:违约又违法还涉嫌欺诈 消费者可依法维权

据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4月22日发布的酒店房价涨幅数据:全国约有50%的酒店涨价50%以上,有30%的酒店涨价80%以上。有业内人士认为,酒店行业受节假日供需关系影响,有权在合理范围内自主定价。

“五一”酒店价格涨幅(图据携程热点)

不过,消费者提前预订并支付成功的酒店订单,从法律层面讲,能否单方面被撕毁、并坐地起价?为此,记者联系了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

“根据《民法典》及《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消费者预订并支付成功表明消费者与酒店方构成合同关系,双方所签合同合法有效,各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酒店单方取消订单,若非合同约定且可免责的不可抗力造成订单无法履行,则酒店方已构成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林小明强调,若酒店方存在低价接单后恶意毁约,取消订单后再抬高价格售卖的行为,还涉嫌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即平常所说的退一赔三,不足500元按500元赔付。

此外,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平台商家不得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恶意违约。同时,平台对入驻商家具有相应审核和监管责任,若平台没有尽到相应审核及监管责任,还应当连带承担相应赔付责任。

酒店之所以敢临时毁约、坐地起价,一方面因为处于卖方市场、不愁客源,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违法成本低。很多“被退订”的消费者往往自认倒霉,或者在投诉后获得一点“差价补偿”“代金券”等,能真正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并获得三倍赔偿的少之又少。当违约成本远低于违约收益,就不乏抱着侥幸心理的经营者选择触碰法律红线。

对于消费者遭遇此类“套路”时该如何维权,林小明建议消费者可通过多渠道维护自身权益:一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文化旅游执法、价格监督管理等部门举报投诉;二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公益维权帮助;三是向预订平台发起投诉,督促酒店方按约定履行其义务;四是通过司法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责。

林小明特别提醒,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务必保留并固定好相应证据,包括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商家或平台取消订单的通知、与商家及平台的沟通记录、房价上涨对比凭证等,用证据坐实商家违约欺诈、平台监管失职的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合法权益受损时,积极有效的维权,能够有效抬高商家违法成本,当违约违法者得不偿失时,就会倒逼经营者坚守诚信底线,自觉依规履约、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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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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