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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传统文化智慧赋能现代调解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6日 20:27:00  来源: 临沧日报

原标题:以传统文化智慧赋能现代调解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加速转型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由此产生了一些新的社会矛盾。特别是基层矛盾纠纷多涉及邻里关系、婚姻家庭、小额债务等,往往掺杂着复杂的情感纠葛与多元的利益诉求。若简单套用法律条文进行裁决,此类纠纷往往难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法治难以周全的人情世故,正是调解发挥作用的领域。中国调解制度源于儒家思想主导的社会价值观,是中华法系将调解作为成文法前置条件的独特体现,其核心追求并非单纯解决纠纷,而是人际关系的修复与社会秩序的和谐。现代调解工作对历史传统的传承,不仅体现在制度形式与程序设计上,更体现在核心价值与治理理念的延续上。

一、“以和为贵”的价值取向是调解工作的精神内核

“以和为贵”源于《论语·学而》中的“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数千年来,倡导和平、和谐、和睦的“和文化”深刻影响着中国人的行为方式。就法治领域而言,“以和为贵”是中华民族独有的价值追求。我国的调解制度正是“以和为贵”精神的呈现,明清时期调解已成为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民众纠纷大多以调解化解,宗族调解、乡里调处等方式的广泛运用,使大量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得到化解,避免了对簿公堂带来的“讼累”。古代调解解决矛盾、修复关系、重归于和的价值追求,与现代调解“化解矛盾、凝聚共识、修复关系”的工作目标高度契合。新时代的调解工作者应深刻把握“以和为贵”的精神实质,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促进邻里和睦与社会和谐。尤其在处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具有持续性人际交往特征的纠纷时,更应秉持“和为贵”理念,引导当事人从长远角度考虑问题,寻求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

二、“无讼息争”的治理理想是调解工作的目标追求

《论语·颜渊》中“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一句,被认为是“无讼”理念的起源。随着儒家学说成为古代统治者治国理政的正统学说,这一观念演变为统治者致力于实现的治理目标。“无讼”体现的是一种价值追求,并非“禁讼”,不应无视现实生活中客观存在的矛盾,也不应因追求“无讼”而盲目限制民众的诉讼权利。对于必须付诸诉讼的纷争,应通过公正裁断、明辨是非、晓谕百姓,尽快协调好利益关系,从而减少类似诉讼的发生。调解作为实现“无讼”治理理想的重要手段,其价值在于为当事人提供更柔性、更灵活的纠纷解决方式。通过调解,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法解决纠纷,在调解过程中培育当事人的法治理念与道德观念,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气。因此,传承“无讼”的治理理想,不仅要追求“天下无讼”,更要努力让激烈对抗“不必发生”。倡导“有耻且格”的社会风尚,使社会各界不仅因畏惧法律而守法,更因内心具备道德是非而自觉向善、和谐共处。

三、“德法共治”的治理逻辑是调解工作的方法遵循

中华法系历来强调“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唐律疏议》),形成了德法互补、刚柔相济的治理传统。所谓“德法共治”即从“明德”角度培养良好道德风尚,力图降低人们的犯罪意图,达到“教之以孝悌,使民慈爱;教之以仁顺,使民和睦;教之以礼义,使民敬让”的教化成效;从“慎罚”角度出发明刑弼教,借助法律与刑罚的强制力支撑道德规范实现,追求“德以刑而辅,刑以德而去”的善治目标。这一治理逻辑对现代调解工作具有重要启示。调解不仅要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法律争议,更要关注纠纷背后的道德因素。在调解中善用“德法共治”逻辑,一方面,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以法律规范定分止争,确保过程与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另一方面,需注重发挥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当事人明辨是非、知荣明耻,将“情、理、法”有机融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四、“礼让宽容”的处世之道是调解工作的实践密码

中国自古讲究“礼”的行为规范,提出“让者,德之主也”。礼让并非权宜之计,而是从长远出发的智慧之选,不仅能减少冲突,还能促进良好人际关系,增强社会凝聚力。宽容之道并非委曲求全,而是在彼此权益中寻求和谐,是自我超越的一种智慧。“礼让宽容”的处世之道对做好新时代调解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调解是一门融合理性与感性的艺术,“礼让宽容”是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抓手。调解本质上是一个建立信任、达成共识的过程。因此,调解工作者应以中华传统文化故事为核心营造氛围,从劝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各退一步”入手,通过激活当事人的道德共识与情感联结,逐步化解矛盾隔阂,有效避免对立,实现矛盾纠纷的柔性化解,最终达成“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效果。

五、结语

处在新的历史时期,调解工作既要深植传统文化沃土,又要拥抱现代文明成果。这不仅有助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更加完善的多元解纷体系,更能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支撑。通过将“以和为贵”“无讼息争”“德法共治”“礼让宽容”等传统文化智慧融入现代调解实践,能够提升调解工作的文化内涵与社会认同度,更好地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调解力量。

作者单位:中共黄石市委党校(吴雨潇潇)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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