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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绿化带变“私家菜园”?卞燕飞律师:私自开垦属违法侵权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7日 17:16:21  来源: 红网

原标题:小区绿化带变“私家菜园”?卞燕飞律师:私自开垦属违法侵权

近日,邵阳网友在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反映,小区内多处市政及公共绿化带被个别居民擅自开垦、占用,用来种植蔬菜。此举不仅破坏小区绿化景观,还侵占了全体业主的公共资源。网友多次向物业反映,但问题始终没解决。对此,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卞燕飞律师就小区公共绿化带被占用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居民私自占用绿化带种菜 既违法又侵权

卞燕飞律师表示,网友反映的这类行为,属于典型的侵占公共资源、破坏城市绿化的违法行为。居民私自开垦公共绿化带种菜,主要涉及两方面的法律问题。

《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因特殊需要临时占用的,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这意味着,公共绿化带属于城市规划专属绿化用地,用途固定,无论居民以闲置空地、自用种菜等任何理由,都不得私自开垦、占用、改造公共绿化带。

其次,私自占用小区绿化带涉嫌侵害全体业主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小区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单个业主不具备占有、改造、使用公共绿地的权利,私自开垦种菜属于侵害全体业主共有权益的侵权行为。

律师提醒:留存证据理性维权 多渠道化解纠纷

卞燕飞律师提醒,业主遭遇公共绿化带被私自开垦占用后,在相关问题彻底解决前,可持续留存现场影像资料,切勿私自发生口角冲突,同时持续督促物业履职,避免绿化带被持续破坏、损毁。

此外,业主可要求物业公司、业委会履行管理职责,对违规种菜业主进行劝阻,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对方停止侵占、清理菜地、恢复绿化带原貌。若物业劝阻无效,可向社区、街道办、城管等部门进行举报,由职能部门介入核查、督促整改。

若多方处理均无效果,受影响业主可联合维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向属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业主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赔偿公共绿化损毁损失,依法维护全体业主的公共权益。

(吴思静)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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