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非必要不得更名!岳池首批十七个县级地名保护名录发布
张梁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游伍琼
地名文化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前,岳池县民政局发布岳池县县级地名保护名录(第一批)公告,十七个地名被纳入第一批县级地名保护名录。
为深入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四川省地名管理办法》,进一步挖掘保护和弘扬传承岳池优秀地名文化,发挥地名文化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积极作用。县民政局按照《四川省地名保护名录鉴定工作指引》(川民发〔2024〕39号)文件要求,经过组织申报、调研考察、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工作环节,评选出千年古县、著名山川类、红色地名、近现代重要地名、古建筑和遗址遗迹类五个类型共十七个地名纳入第一批县级地名保护名录。
千年古县1个
岳池县
著名山川类2个
翔凤山(九龙街道)、金城山(顾县镇)
红色地名2个
岳池烈士陵园(九龙街道)、廖玉璧烈士墓(中和镇)
近现代重要地名1个
吴雪故居(裕民镇)
古建筑和遗址遗迹类11个
岳池文庙(九龙街道)、王字楼(九龙街道)、安公桥(九龙街道)、岳池白塔(朝阳街道)、顾县川主庙(顾县镇)、顾县河坝街民居(顾县镇)、八角亭(顾县镇)、苟角高桥(苟角镇)、泉井(苟角镇)、临溪高寺(临溪镇)、鱼峰弥勒寺(鱼峰乡)。
根据要求,纳入地名保护名录的地名为重点保护对象,将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四川省地名管理办法》的规定加以保护,非必要不得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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