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初入社会,别让“第一份合同”坑了你
毕业季来临,大批高校毕业生即将步入社会。然而,许多初入职场的年轻人面临双重挑战:求职时遭遇劳动关系认定难、劳动权益难保障等“第一道关卡”,租房时又面临虚假房源、押金难退、甲醛超标等重重风险。
求职:不签合同不缴社保,谁的责任?
入职前签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各项权益的基本操作之一,但在现实中,部分用人单位以在校生“尚未毕业”为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社保。记者了解到,除用人单位刻意规避用工责任外,不少在校生本人也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核心原因在于,一旦缴纳社保、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将直接丧失应届毕业生身份,影响后续校招、考公、考编等就业升学渠道。这种“双向顾虑”是该类用工乱象频发的重要原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定文书,入职 30 日内必须签订,明确工资、社保、工时等法定用工权利义务。”河南省政协委员、河南新雅琪律师事务所主任李艳玲提醒,切勿为保留应届生身份而拒签劳动合同,那等于牺牲了工伤、社保等核心权益。
关于试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属于强制义务,试用期必须缴纳。
“我入职的时候,公司让我签署《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声明》,说不缴社保可以多发点工资。”小崔对记者说。针对这个问题,李艳玲表示,自愿放弃社保、空白合同全部违法。而签署空白合同视为劳动者授权企业单方填写,企业可篡改薪资、离职、违约金条款,相关不利约定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认定无效,但学生举证维权难度极大。
遭遇欠薪等纠纷,维权顺序必须先走劳动仲裁(时效1年),不服仲裁裁决后方可向法院起诉,不可直接诉讼。
租房:甲醛超标,承租方可随时解约
今年6月初,毕业生小杜租到一间看起来很新的房子,按约定支付了押金和三个月租金。入住前一晚,小杜自行检测发现甲醛等有害物质严重超标,当即要求房东退还押金和房租。房东却表示,合同已经签了,小杜属于违约方,租金可以全退,押金只退百分之五十。因缺乏社会经验,小杜最终只好作罢。
李艳玲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承租人可随时解除合同,请求出租人返还租金、押金,并赔偿检测费、搬家等实际损失。《住房租赁条例》也明确出租住房须符合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健康。
关于押金,正常使用产生的自然损耗,房东无权扣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仅当承租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坏时,出租人才可凭维修票据抵扣相应押金。
毕业季是人生新起点,也是权益保护“第一课”,无论是求职还是租房,毕业生都应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