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新时代检察机关基层治理履职效能,推动禁毒法治宣传走深走实、入脑入心,7月24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将法庭庭审现场搬进海口街道社区,以一场家门口的公开庭审为鲜活教材,开展沉浸式禁毒法治教育,切实打通普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以能动检察履职守护辖区群众法治安全感。

不少群众存在“自家小院种几棵罂粟自己吃、治病,没什么大不了”的错误认知,类似的涉毒隐患在城郊、乡村屡禁不止。案件中,被告人为食用罂粟苗,在自家院子内种植了一枚罂粟果实,后被民警查获,经现场清点,共计778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即构成犯罪。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庭审结束后,检察人员就地开展法治宣讲,针对群众普遍存在的认知误区逐一澄清。

关于“少量种植无所谓”——罂粟属于法定毒品原植物,种一株即违法,不存在“自用免责”的例外。数量达到五百株以上直接触犯刑法,与种植目的无关,无论是食用还是观赏,均构成犯罪。
关于“罂粟能做菜、可治病”——罂粟含有成瘾性有毒生物碱,私自食用同样危害身体健康,不存在所谓的食用或药用价值。
厘清处罚边界——治安处罚与刑事追责有明确界限。只有在收获前主动自行铲除的,才可依法免除处罚;一旦被公安机关查获,再铲除也不能减免相应法律责任。
活动现场,检察人员向旁听群众发放了禁毒法治宣传册,结合册中内容进一步答疑解惑。宣讲没有照搬法条,而是用本地发生的真实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答疑解惑。
听完宣讲,一位村民深有感触:“以前觉得自家院子种几棵罂粟不算大事,今天现场看完庭审才清楚,这是触碰法律红线的严重行为。”

将法庭开到群众身边,把庭审现场变为法治课堂,是将法治宣传鲜活化的生动实践,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让群众“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做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做到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也致力将犯罪预防贯穿办案始终,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云南网通讯员 何敬彬 车玥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