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
云南网邮箱 云报邮箱
社会热点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社会频道 >> 社会热点 >> 正文
我省修订实施代表法办法 为18万各级人大代表履职“撑腰鼓劲”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3日 08:23:15  来源: 大河网-河南日报

原标题:我省修订实施代表法办法 为18万各级人大代表履职“撑腰鼓劲”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陈小平 实习生 张椿梅)8月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我省18万余名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5年3月12日,新修改的代表法正式施行。实施办法是贯彻代表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一部规范和保障我省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发挥作用的重要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明臻介绍,实施办法主要对代表法进行了细化补充,增强了可操作性。同时,固化提升了我省各级人大在开展代表工作中积累的成熟经验做法,突出河南特色。

实施办法共6章54条,对代表履职内容、形式、保障及监督等作出详细规定。其中,在人代会期间的工作方面,细化了代表会前准备、出席会议审议议案报告、参加选举表决等程序;在闭会期间活动方面,系统规范了代表小组活动、视察调研、列席会议等制度,明确省、设区的市人大代表的代表小组活动一般每年安排不少于两次,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代表小组活动每年不少于四次。

为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实施办法专门增加相应条款,明确要畅通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渠道,支持代表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和实际情况,依托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平台载体,宣传政策法律、反映社情民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引领社会文明新风等。

就如何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效,实施办法增加了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不满意的处理流程以及重点代表建议的督促办理程序,明确代表对办理情况不满意的,交办机关可以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承办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将重新办理的情况向代表和交办机关作出答复或者说明。

“实施办法的修订,标志着我省代表工作法治化水平再上新台阶。”省人大代表、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党总支书记李煦燕表示,作为人大代表,要保持学习、注重调研,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积极建言献策、履职尽责。

编辑:小云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网微博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