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省气象信息服务办法》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新闻发布最前线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许雨珂 李清燕 摄影报道
10月14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在四川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厅副厅长郑鈜、省气象局副局长李勇介绍《四川省气象信息服务办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现场
记者现场了解到,2026年9月17日,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气象信息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据了解,办法共28条,不分章节,从气象信息的发布、传播、预报预警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气象信息服务活动,促进气象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为何要出台《办法》?郑鈜表示,四川省地域辽阔,地貌类型复杂多样,是全国气象灾害高发省份。而目前网络传播格局迭代、专业专项气象信息服务不断壮大,气象数据要素价值逐渐显现,但也暴露出专业专项气象信息服务市场规则不够完备、网络气象信息监管有待强化等现实短板,原有制度供给已经难以完全适配新形势,亟需通过政府规章补齐制度短板。
“这部规章严格落实‘小快灵’立法理念。”据郑鈜介绍,在立法思路和原则把握上,重点处理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抓好部门协同与区域联动的三对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公益性气象信息服务中的兜底责任,又充分尊重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本省气象信息产业发展,做到规范监管和放活市场相统一。
此外,从制度架构来看,规章首先厘清各方主体权责边界,确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领导、气象主管机构牵头抓总、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同步强化气象科技创新导向。在此基础上,区分公益性气象信息服务与专业专项气象信息服务两类供给,分别搭建制度框架;同时统筹对内对外协作,既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气象信息服务合作作出专条规定,也预留省际协作、国际交流合作的制度通道,构建起多层次协同的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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