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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日化产品“食品化”包装
发布时间:2026年11月05日 08:59:02  来源: “人民锐评”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警惕日化产品“食品化”包装

  儿童保湿霜装进果冻或酸奶的“吸吸袋”,洁厕凝胶做成糖果造型,润唇棒包装成棒棒糖……生活中,日化产品“食品化”包装的现象并不鲜见。

  虽好看好闻,却潜藏风险。近期,云南一老人把“白桃香氛洁厕慕斯”当成饮料误食,导致口腔和食管灼伤。贵州一男童误食洗衣凝珠,被紧急送医洗胃。

  外表是“食品化”包装、内里却是不可食用的日化产品,模糊了食品和日用品的边界。本该在包装上醒目标识的“不可食用”,往往淹没在密密麻麻的小字里,有的甚至根本没标注。对于视力下降或不识字的老人以及缺乏辨别能力的儿童来说,存在很大的误食风险。特别是强酸强碱类清洁剂,一旦入口,后果严重。

  日化产品“食品化”包装的目的,无非是想通过漂亮的包装吸引消费者注意,传递“天然、温和、无害”的信号,诱导消费者选购。但产品包装不能为了“卖相”无视安全。日化产品包装首先要守住安全底线,对于涉及化学制剂的产品,警示标识理应格外显著醒目,而不是有意混淆其与食品的边界,让人产生误会。

  “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套路,绝不是企业逃避责任的“挡箭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产品质量法要求,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有些日化商品正面印着“白桃慕斯”“多肉葡萄”等诱人字眼和水果图案,却把“不可食用”的警示藏在背面小字里。这种不显著的警示方式,并不能让经营者免责。法律人士表示,消费者如果因包装混淆而误食受伤,既可以向销售者索赔,也可以向生产者追偿。相关部门还应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市面上此类容易混淆的产品进行排查。

  《洗涤用品安全技术规范》已经发布,将于2027年5月1日起实施,并且在原有推荐性国家标准基础上转化为强制性标准。目前正值新国标施行前的过渡期,这是标准切换时预留的缓冲阶段,目的是让企业和市场有序调整。企业不应抱着“能卖一天是一天”的侥幸心态,对已经暴露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而须主动回应消费者的安全需求,向新标准靠拢。

  别把日化产品“食品化”包装当潮流。食品和日化产品本就是两个需要明确区分的品类,任何包装设计都不能打安全的“擦边球”。守住安全底线,既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企业长远发展的根基。(叶鸣)

编辑:何宣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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