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繁 邮箱
云南网邮箱 云报邮箱
云南看点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社会频道 >> 云南看点 >> 正文
将宠物犬扔进洱海?大理市洱管局回应
发布时间:2026年11月05日 10:23:20  来源: “大理融媒”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大理市洱管局快速查处一起违法行为

  11月2早上,在网络巡查中发现短视频平台出现“有人故意将宠物犬使劲扔进洱海水体”的相关视频后,大理市洱管局迅速启动核查处置,一边前往现场走访摸排,确认事发地、事发时间,一边调取监控溯源,查找涉案当事人。经各方联动,大理市洱管局迅速锁定并联系上涉案当事人。

短视频平台截图

  经调查核实,11月1日中午,当事人一家沿洱海生态廊道游玩,行至下末村附近湖滨水域时,为给宠物犬洗澡,多次故意使劲将犬只扔进洱海水体。

  该行为违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六)项规定,属于明令禁止的污染洱海水体违法行为。

  通过执法人员现场的普法宣传教育,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性与危害性,对违法事实诚恳致歉,自愿接受处罚,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洱海保护相关法规,自觉守护洱海生态环境。

  按规定,大理市洱管局将按程序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

  洱海是大理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也是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洱海湖区及湖滨带属于生态保护核心区,实施最严格管控。在洱海水域清洗宠物、车辆、器具等行为,易将毛发、寄生虫、病菌、污染物等带入水体,直接给洱海水质和水生态带来隐患。

  下一步,大理市洱管局将持续加密湖滨带、临水步道、岸滩等重点区域巡查频次,紧盯违规清洗宠物、车辆,私排污水等各类污染洱海的突出行为,坚持抓早抓小、从严管控。持续深化以案释法,依托现场劝导、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等多种方式,面向本地群众、广大游客常态化开展洱海保护普法宣传,引导全社会绷紧生态保护之弦,自觉遵守洱海保护条例,携手守护洱海一湖碧水。

编辑:孙寅翔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网微博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