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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交警通报黑名单 严查外省籍“两客一危”车辆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5日 12:14:21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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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 陈世金)15日,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2018年1月至11月,全省查处外省籍公路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855起,旅游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1489起,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8238起。

据统计,全省查处外省籍公路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涉及293家外省公路客运企业,交通违法超过10起的外省公路客运企业有13家;其中,攀枝花运业有限公司客运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达39起,排在第一。查处外省籍旅游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涉及506家外省旅游客运企业,交通违法超过10起的外省公路客运企业有22家;其中,辽源市鸿运客运有限公司旅游客运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达37起,排在第一。查处外省籍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涉及671家外省危化品运输企业,交通违法超过10起的外省公路客运企业有103家;其中,绵阳川运物流有限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达1983起,高居榜首。

据了解,这些外省企业中的车辆违法行为突出,一部分原因是外省籍车辆驾驶人没有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行车,导致交通违法行为频发;另一个主要原因是车辆所属运输企业没有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疏于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重大,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是运输企业的法定责任;对运输企业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业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运输企业应当牢固树立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刻不容缓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驾驶人教育管理,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担负起应尽的职责。

附件:2018年1月至11月外省籍“两客一危”车辆在我省境内道路交通违法突出的运输企业名单

责任编辑:钱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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